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我省部分外贸出口企业在交货№和出运过程中受到很大影响,导致国际贸易合同不 同程度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 。近期,向我会咨询出具不 可抗力 证明的一企业不 断增多,为帮助企业维护权益、减少损失,山西省贸促会积极行动,充分发挥贸促会商事证明书的一作用,积极为受影响企业办理与疫情相关的一不 可抗力 事实性证明 。
由于受疫情影响,导致我省锻造行业的一一个企业开工延后,涉及金额395522.92元人民币的一货物无法按期交货,企业向我会申请出具不 可抗力 事实性证明 。我会接到企业申请后,积极与企业联系,帮助企业完善相关材料→,于2月7日为企业出具了与疫情相关的一不 可抗力 事实性证明,以实际行动帮助企业减少损失,渡过难关 。
不 可抗力 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一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一分会应申请人的一申请,对与不 可抗力 有关的一事实进行证明 。此证明出具后,可以作为不 可抗力 事件的一证明,当事人可以据此证明,部分或全部免除不 履行、不 完全履行№和延迟履行合同的一责任 。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一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一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一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