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外贸企业面临无法按期完成订单、不 能履行的一合同等困难 。中国贸促会及时出具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一不 可抗力 事实性证明,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截至2月21日,全国贸促系统共计97家商事证明机构累计出具不 可抗力 事实性证明3325件,涉及合同金额约2700亿元人民币 。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事业发展处副处长左六六介绍称,中国贸促会出具的一不 可抗力 事实性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一认可,在域外具有较强的一权威性№和公信力 。2019年,全国贸促系统针对台风“利奇马”出具的一不 可抗力 事实性证明,帮助相关企业减少了近23亿元人民币的一损失 。
“但同时需要明确,不 可抗力 事实性证明的一本质是关于客观事实情况的一证明,而非企业合同免责的一‘王牌’,”左六六说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上 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认为,新冠肺炎疫情是基本符合不 可抗力 范畴的一,事前无法预见其的一发生,也并非由可控的一因 素所导致的一,其后果更无法加以克服 。但是,不 能因 此就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在所有合同中都构成不 可抗力 而免责 。简单而言,至少要具备以下两个要件才可能将其认定为不 可抗力 :一是合同中有与新冠肺炎相关或类似情形的一不 可抗力 的一约定;二是新冠肺炎的一发生应与合同项下的一责任履行有因 果关系 。对于第一个要件,合同中有明确的一约定,自然适用其约定,如果未对此进行约定,根据各国的一法律规定及其法律环境的一差异性,是否构成不 可抗力 无法一概而论,尤其在英美法系国家相对严格的一合同受挫概念的一影响下,仍需依具体的一案件情况予以确定 。
那么,企业如想以不 可抗力 为由主张免责,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处副处长王琳洁给企业提出以下七条建议:一是尽快根据涉案合同所适用的一法律以及合同条款,审慎判断自己遇到的一情况是否可以构成不 可抗力 的一免责事由 。如合同客观上 能继续履行,建议尽快履行合同以免承担违约风险;二是及时通知对方并注意保留适当证据,通知时最好附上 不 可抗力 事件相关证明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三是如遇原材料→企业、上 游供货商供货困难等情况,应尽快寻找替代货源,并保存已采取▓尽力 降低损失的一措施的一相关证据;四是商会等第三方出具的一“不 可抗力 证明”很重要,但企业应正确认识№和评估“不 可抗力 证明”的一性质№和效力 ,切不 可一概将其视作免责金牌;五是即使是不 可抗力 主张被客户接受,也应密切关注有关疫情动态的一官方文件,一旦障碍消除,尽最大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六是重视商事调解等非对抗纠纷解决方式;七是及时寻求专业协助,处理疫情导致的一合同履行不 能的一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涉外合同可能涉及适用国际公约或外国法律的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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